报名条件

   根据执业药师考试最新法规辅导教材中关于“考试管理和政策安排”的规定,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应该不会进行调整。

根据最新颁布的法规教材,执业药考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考务工作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也就是说,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很有可能延续2015年的流程,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

  目前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相关工作暂未开始,考生可参考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申请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凡我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二)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历、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历。

  相关专业指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

  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考试可以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是: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可以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



关闭
189-2686-9439时间:9:00-22:00
扫一扫关注我们 扫一扫关注我们